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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幼专《 人才引进办法》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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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新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工程”,科学规范管理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有力助推学校转型升级,促进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参照《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人员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15】7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以岗位需要、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学校编制方案为依据。

第三条:严格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考核,集体研究,确保质量。

第四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政策倾斜,积极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第二章  引进对象

第五条:引进对象及条件,按照《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1.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市级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原则上55周岁以下;

2. 高校教授(或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55周岁以下;

3. 高校省级教学名师,原则上55周岁以下。

4. 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高校副教授,原则上45周岁以下;

5.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原则上45周岁以下;

6. 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管理人员,原则上52周岁以下;

第三章  引进人才待遇

    第六条  给予专项补助和科研启动费

1学校对引进的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科研启动费100万元。学校对引进的市级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补助3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

2. 学校对引进的高校三级教授,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补助4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学校对引进的高校四级教授(或具有正高职称)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补助3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

3.学校对引进的高校省级教学名师,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补助4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

4. 学校对引进的高校副教授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5. 学校对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秀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补助10万元。

6. 学校对引进的高校教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优秀管理人员,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补助10万元。学校对引进的高校副教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的优秀管理人员,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补助7万元。

7.夫妻双方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且均被引进时,就高一方享受租房补贴。

8. 引进人才补助由学校在5年内按每年20%发放,须每年年终考核合格。

9. 学校对引进的甜城英才,参照《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15】77号)执行,若低于学校同类引进标准则按学校标准执行。

第七条  工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执行管理六级岗位的工作待遇;作为甜城英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执行管理七级岗位的工作待遇;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满工作待遇;合同期满,继续留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保留已享受的工作待遇。

第八条  年度奖励

引进人才在合同管理期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者,学校一次性奖励1个月基本工资,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者,第三年学校一次性再奖励2个月基本工资。引进人才年度考核由学校负责。

第九条  实时提拔重用

引进人才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德才兼备、实际突出、群众公认的,学校党委将其纳入干部培养计划,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提拔重用。

第十条  考核入编、职称评定与聘用优先权

引进人才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核入编。引进人才在职称评定与聘用时,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和聘用。首次晋聘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学校岗位限制。

第十一条  提供住房便利

工作期内,学校为隆昌县域外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若提供周转性住房有困难,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租房补贴: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每月1500-2000元三级教授、高校省级教学名师每月1500-1800元;四级教授、市级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每月1200—1500元;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每月600元;作为甜城英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二条  作为甜城英才引进的人员成果转化按《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15】77号)执行。管理期满,引进人才离开学校,其管理期的成果归学校。

第十三条  作为甜城英才引进的人员,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就业按《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15】77号)执行。其余引进人才,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子女就读等实际生活问题。

第五章  引进程序

第十四条  编制年度人才引进计划

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学校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及工作实际,提出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通过后执行。

第十五条  引进程序

甜城英才引进程序按市委相关规定办理,报学校备案;其余引进人才程序如下:

1.审核考察

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符合引进条件的教授、副教授和博士人选,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用人部门及时填写《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审批表》并报学校党委。

2.考试考核

拟引进的各类人选,考核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可采取笔试、面试、学术报告等形式进行。对考核合格拟引进人才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通过,并在校内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

3.体检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学校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第六章  考核和管理

第十六条  对引进人才的总体要求是:能够完成承担的岗位任务,在学科建设上贡献显著,重视科研,努力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获高级别奖项。

第十七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学校工作服务满5年,方可合理流动,否则按违约处理(具体方法及违约责任在就业协议及相关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用人部门应在引进人才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就该人才的政治表现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业绩逐年建立档案(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学校每学年对引进人才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方面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予以解聘,扣除其当年人才补助。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2014年2月27日学校升专至本办法发布期间,学校引进的符合本办法的各类人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 条  本暂行办法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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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nyz